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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点零售药店变更服务事项的公示
按照《关于暂停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药店申请受理的公告》,我市自2025年4月1日起暂停全市零售药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新增医保定点的受理,在2025年3月31日(含)前,已通过医保信息化建设验收的零售药店,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纳入医保定点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
根据《关于开展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武医险〔2023〕22号)要求,部分零售药店符合继续纳入条件。经受理审核并评估合格后,现对上述符合条件新增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药店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
附件:拟变更服务事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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