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18:30
发文单位 |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武医保规〔20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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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1-03-18 15:30 | 效力状态 | 失效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索引号 | MB1537846/2021-27707 |
各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为规范我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现将《武汉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本《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附件:《武汉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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