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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 武汉市税务局关于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2025-10-16 08:32 待遇保障处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40号)要求,现将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期限

2026年度我市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缴费期至2026年2月28日止。

新生儿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出生90日及以内(含出生当日)。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26年度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新生儿拥有武汉市户籍或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免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

符合资助参保规定的对象个人缴费由区人民政府按规定予以补助。

三、参保缴费方式

(一)普通居民参保。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需进行参保登记后才能缴费。参保登记手续可通过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也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城乡居民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鄂汇办”APP、湖北省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协作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汉口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湖北银行)等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

(二)在校学生参保。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就读学校、就读高校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登记,统一代收居民医保费,并按时完成缴费手续。

我市在校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在园幼儿,可在就读学校参保,亦可在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居民医保参保,并按时完成缴费手续。

(三)港澳台居民参保。在我市居住未就业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凭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业务流程、缴费标准及医保待遇与我市居民一致。

(四)新生儿参保。办理新生儿参保,由代办人携带新生儿有效身份证件(本市户籍还需提供户口簿)、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新生儿获取身份证号信息前,代办人可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取得身份证号信息后,还需办理身份证号补录手续。

(五)特殊人群参保。符合资助参保规定的对象,由各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参保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缴费手续。

四、政策业务咨询

居民拨打027-12345医保咨询电话,咨询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及经办流程;拨打027-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居民医保缴费渠道及流程。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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