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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遗失声明作废公告
兹有以下人员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姓名:黄星宇,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17010035105,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颁证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姓名:张鹏,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17010035123,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颁证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姓名:田素梅,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17010035133,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颁证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姓名:王涛,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17010035129,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颁证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姓名:杜飞,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17010035111,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颁证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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