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奋力谱写武汉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踔厉奋发守初心,勇毅前行开新局。
2022年,党的二十大上发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员令。在武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医保部门紧盯参保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不断推动新变革,谋求新突破,实现新发展,为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作出医保部门应有的贡献。
截至目前,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96.65万人,同比增加73.18万人,超额完成参保扩面绩效目标。全年保障全市参保人就医和购药7126.82万人次,保障生育就医25.4万人次。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武汉市医保部门将坚决扛起职责使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更加聚焦解决医保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新思路推出更多惠民暖心新举措,解决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急难愁盼,奋力谱写武汉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医保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武汉医保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呈现新亮点。
——加快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保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一是推动出台《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促进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细则》即将印发,将在不增加我市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费的基础上,通过优化个人账户的结构,做大统筹基金,同步扩大基金保障范围,将职工普通门诊费用逐步纳入到医保报销,提升医保门诊保障水平。二是实现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政策平稳向乡村振兴过渡,印发《武汉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将“四位一体”健康扶贫机制调整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工作的通知》即将印发,通过延续四项政策、调整四项政策、新增五项政策,兜牢保障底线。三是印发《关于促进我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普惠性商业医疗保险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全面做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
——深入开展“三假”专项整治,打击医保欺诈骗保取得新进展。依法依规查处10家医疗机构骨科耗材品违法问题,追回医保基金3329.95万元,罚款8751.69万元,案件线索已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移交,实现我市医保行政处罚案件零的突破,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总结形成的骨科高值耗材“四步检查法”在全国做经验交流,被国家医保局全国推广。通过自查自纠、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智能审核筛查,实现对全市7652家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对6198家违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处理,发现问题查处率100%,查处上报“三假”典型案例1394例,追缴罚没金额3.75亿元,完成行政处罚18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30起,面向社会公开曝光186起典型案例,有力提升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震慑作用。我市案例数量、行政处罚和追回基金金额在全省排名第一。
——高标准推进DRG付费国家示范城市建设,医保支付改革迈入新阶段。一是全面完成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国家试点工作,在国家支付方式改革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保持全国领先地位,相关经验多次在全国交流。被国家医保局评为全国DRG支付方式改革示范点,并被确定为全国六个改革监测点之一。二是狠抓DRG支付改革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RG付费,实现了统筹地区、医疗机构、付费医疗机构病组、住院统筹基金支出四个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完成“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部分目标。“以DRG为抓手,破解医保支付难题”的做法,被国家医疗保障局评为全国医保经办案例二等奖。三是协同推进其他支付方式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日间手术医保支付试点、实施精神病按床日付费、探索同城同病同价基础病组付费等,促进了医保支付体系的健全和成熟定型,医保基金支出效率显著提高。
——不断加强医保定点管理,两定机构管理建立新规范。一是制定《武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2022版),印发《武汉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若干规定》《武汉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若干规定》。我市通过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程序,显著提升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效率,不断推动我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二是提升医保门诊慢特病服务能力,新增16家门诊特慢病定点医药机构纳入服务范围,进一步满足参保患者就近就医购药需求。三是积极探索“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试点扩点工作,首次通过设置严格的遴选标准和程序启动试点“双通道”定点药店新增工作。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试点从2家增加至13家,96家定点医疗机构明确为“双通道”用药定点医疗机构,有效保障“双通道”药品供应和使用。
——加强带量采购和价格管理,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取得新成效。一是推进国家、省、市各批次381种780个品规药品和12个品种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实施,中选品种每年为广大市民节约药品费用达21.9亿元。二是向医疗机构提前预付1.89亿元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减轻医疗机构回款压力,支持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正常运转。三是新增、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63项。遵照国家“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价格,3次降低核酸检测费用,单人单检从28元降低至16元,混检从8元降低至4元,有效降低了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本。
——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数字化运行转入新轨道。一是主动争取省医保部门支持,比原计划提前2个月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系统平稳过渡,保障全市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二是在全省率先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全覆盖”,推进医疗机构全场景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加快实现医保线下就诊、线上支付功能,全市日均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5.6万笔。三是着力破解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问题,280余家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政务服务事项业务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全市3400多个街(乡镇)和社区(村)可就近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提升异地就医备案便捷度。
——全面承接医保参保工作,医保参保登记构建新机制。一是主动克服医保经办机构改革尚未到位、经办人员短缺、经办场所不足等困难,主动争取市政府支持,积极对接市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理顺衔接环节。加强市、镇(街道)联动,有效解决职能划转中各类问题,让参保群众少跑腿,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组建医保经办队伍,全面承接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工作。分批组织全市各区医保经办工作人员开展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优化医保窗口设置、值班领导巡察督导、志愿者现场答疑指导等措施创新服务模式,用心做好惠企便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三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部署会,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高频次开展宣传,督促引导城乡居民及时参保。建立月报制度,压实各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主体责任。
——狠抓医保经办规范化建设,医保经办服务跑出新速度。一是全市涉及的29个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中,已有26个认领事项实现“网上办”、其中24个事项可“全程网办”,较2021年底新增20个;有22个医保服务事项上线鄂汇办App,17个便民服务事项即将首批上线全市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在全市19家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医保服务站,方便群众线下就近办理医保业务。二是完善门诊重症(慢性)疾病认定管理,建立重症申办网上平台,进一步完善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的经办管理,通过细化认定标准、优化经办管理,实现12个病种全程网办,办理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减到3至10个工作日。三是建立“武汉市医保综合咨询平台”,将中心城区医保服务电话并入咨询平台,日均保证50个坐席工作时间内不间断接听群众咨询。建立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智慧服务系统,畅通我市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和80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之间信息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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