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局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贯培训会

2026年4月1日上午,武汉市医保局会同武汉医保研究会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举办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贯培训会,启动2026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武汉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庆元,局机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医保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机构相关负责人、市医保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以及全市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负责人、相关业务骨干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首先传达了国家、省医保局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解读了本次培训会议的核心目的和重要意义,强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实施细则》的正式施行是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对解决监管一线难题、规范基金使用行为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要求全体参会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政策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政策法规处王二锋同志进行专题授课。王处长围绕《实施细则》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进行了系统解读,重点讲解了医保基金监管法律体系的建立历程、《实施细则》出台的必要性,以及两定机构行为规范、宽严相济的处罚体系、权责对等的衔接程序和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等关键内容。授课过程中,专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医保管理违法行为、一般违规行为和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的界定标准,明确了定点医药机构“十个应当”“十五个不得”的行为准则,详解了拒不配合调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的处罚标准,同时分享了河南省在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实践成果,为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和方法。
培训现场氛围浓厚,参会人员认真聆听、详细记录。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详实、针对性强,既明确了政策要求,又掌握了实操方法,对今后规范开展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最后,市医保局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强化政策学习,各级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要迅速组织全员学习《实施细则》,确保政策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工作人员;二是要压实主体责任,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履行医保基金使用“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风险防控;三是要强化监管效能,各级医保部门要健全全流程智能监管体系,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同时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工作;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关心医保、人人守护医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布置安排了近期六项重点工作,确保医保基金监管各项举措落地落细。一是要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医保部门及定点医药机构要对照政策要求,全面排查基金使用中的各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做好省局冲顶消费疑点数据核查处置工作,高度重视疑点数据反馈,快速组织核查,精准核实问题,依法依规做好处置工作,坚决防范基金流失;三是加强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格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督促指导精卫定点医疗机构和血透类定点医疗机构强化日常监管,于4月底前完成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并将视频监控资料至少保存1年;四是部署集中宣传月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丰富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典型案例和相关知识,提升全民医保基金保护意识;五是梳理全面线索起底工作,全面排查梳理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发现的线索及时核查处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六是扎实推进智能审核事前提醒工作,确保我市定点医药机构事前提醒接入率达到国家要求。
相关附件: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咨询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