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关于做好护理类、临床量表评估类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
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关于做好护理类、临床量表评估类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
武医保〔2025〕47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市医保中心:
为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护理类、临床量表评估类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31号)要求,对全市护理类、临床量表评估类和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整合并制定价格,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范整合及价格制定
规范整合22项护理类、2项临床量表评估类和30项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同时在全市废止74项对应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基本物耗”的耗材不得另外收费,其他可收费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二、稳妥推进项目价格平稳落地
(一)医疗机构要及时更新院内信息系统数据,准确映射价格项目,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价格公示、“一日清单”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价格调整宣传解释工作,有效化解医患矛盾。
(二)各区医保、卫健部门要指导本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价格项目对应工作,加强跟踪监测,确保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护理类、临床量表评估类和产科类服务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执行情况,确保价格政策平稳落地。
本通知各类别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时间与省级下发的医保支付有关通知同步执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合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武汉市新增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废止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护理类可收费医用耗材清单
4.武汉市新增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5.废止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6.武汉市新增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7.废止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8.产科类可收费医用耗材清单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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