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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007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16 11:28    来源: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增加妇女产检门诊费用报销额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增加妇女产检门诊费用报销额度,提升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水平,有助于降低生育成本,释放生育潜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关心和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

为积极支持生育,2024年我市出台积极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在产前检查方面,一是提高产前检查门诊费用额度。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产前门诊检查定额支付标准由700元提高至1000元,每个孕周期内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二是扩大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渠道。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定额报销后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年支付限额3500元)。调整后,参保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医保支付费用增加至4500元,育龄妇女产前检查费用负担得到减轻。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不断完善生育医疗保障政策,巩固提升待遇保障水平,持续落实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助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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