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新生儿: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独立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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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业务咨询:
1、城乡居民可拨打027-12333社保咨询电话,咨询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及经办流程;
2、可拨打027-12366税务咨询电话,咨询居民医保缴费渠道及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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