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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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8 11:39

《武汉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发文。《规划》全面规划了我市“十四五”(2021-2025)时期我市医疗保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现将《规划》的主要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武汉市医疗保障取得了重大进展。医保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障扩面明显、筹资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保障能力提升,医保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医保合力抗疫成效显著,参保人就医便利性明显改善,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展望“十四五”,新时期、新形势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武汉市面临新业态、人口流动和人口老龄化等多重挑战。新业态从业人员中,相当部分尚未参加职工医保。武汉市人员往来频繁,大量人口流动对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待遇保障、异地就医、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保基金监管带来了较大困难。武汉市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严重,尤其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抚养比偏高,应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武汉市医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重道远。武汉市医疗实力雄厚,医疗资源供给快速增长。我市三级医疗服务体系供给呈现结构性失衡,医疗资源向中心城区大医院集中的趋势没有减缓,分级诊疗有待进一步推进。国内外新技术、新药品、新设备引进速度也在加快,“互联网+”医药服务快速发展,必将给我市医保基金支出带来较大压力。

武汉市医保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构性风险突出,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尚未建立,个人账户大量结余,统筹基金收不抵支,影响了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和参保人医保待遇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风险较高,亟需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医保协商谈判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有待完善。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坚持全民覆盖、保障基本,稳健持续、防范风险,促进公平、筑牢底线,治理创新、提质增效,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基本原则,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使我市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规划目标和任务

《规划》积极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全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依据《“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实际情况,确定到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全面实施,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实现直接结算,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基金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完善,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到2025年,我市医疗保障关键领域改革基本完成,基本建成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实现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

《规划》从三个层面部署了我市“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包括加快提升全民医保参保质量、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运行机制、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和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五个方面。

二是完善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包括建立健全医疗保障支付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三个方面。

三是筑牢医疗保障服务支撑体系,包括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医保法治建设、推进医保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医保人才队伍建设四个方面。

四、实施保障

为了落实好《规划》要求,将从四个方面着手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制度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提高医疗保障改革协同推进效能。

二是完善财政保障,将医疗保障列入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做好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财政保障,加大对医保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和重大活动的资金保障力度。

三是落实监督考核,建立规划实施工作责任机制,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规划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实施时限。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建立健全医保社会舆情收集和处置机制,加强规划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医疗保障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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