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执行赣粤豫鄂四省联盟药品带量采购(湖北)中选结果的通知
武医保采〔2022〕16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中心,各有关医药机构:
现将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执行赣粤豫鄂四省联盟药品带量采购(湖北)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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