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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刷医保卡买药需人脸核验 记者探访:这几种情况需要带身份证

2021-02-05 15:25 武汉晚报

2月1日起,又一波新规开始施行。其中“定点药店刷医保卡买药需带身份证”引发热议,不少市民询问,“购药不是带医保卡就可以了吗”“医保卡上不是有个人信息和照片吗”…… 那么,究竟哪些情况要携带身份证购药?2日,记者进行了探访。

参保人使用本人医保卡购买普通药品不需出示身份证

2日中午,记者走访了江汉区青年路附近的几家医保定点药店。“麻烦摘下口罩,抬头看一下摄像头。”在马场角天际大药房里,市民刘小姐购买了一盒治疗胃病的药物,在出示医保卡后,工作人员核对了医保卡上的照片,在支付时提醒她抬头看收银台上方的摄像头三秒钟。“这个可以进行核验,看看是不是拿的本人医保卡购药”,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经过核实,刘小姐使用个人医保卡顺利购药,整个过程并未要求出示本人身份证。

那么,“用本人医保卡购买普通药品需要出示身份证吗?”记者走访的医保定点药店,均表示目前并没有这样的硬性要求,但是按照要求必须核对参保人信息,主要是“防止冒名购药”。

使用他人医保卡购买药品需出示双方身份证

本人购买普通药品没有出示身份证的强制要求,那为他人购药呢?

记者在走访中注意到,在一些药店的收银台上,贴着一张写有“非本人医保卡购药,请出示双方身份证”的提醒。江岸区后湖某连锁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替别人拿医保卡买药,必须要出示两个人的身份证。“比如家里老人购药不方便,子女可以带着老人的医保卡、身份证,还有自己的身份证购药,我们都要一一核验。”

该负责人介绍,医保条款对参保人员持医保卡购药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权责有明确的规定。如发现购药者与所持医保卡上的照片不一致,该店均会要求购药人出示个人身份证,并将个人信息留存在结算清单上,以备核验。

事实上,1日实施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特殊情况下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身份证。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或购药人应在购药清单上签字确认。凭外配处方购药的,必须核验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员身份是否一致。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使用医保卡购买退热药品需出示身份证和医生处方

除此之外,在探访中,记者还见到了需要出示身份证的场景。

2日下午,在武昌区星海街的科海园药店,市民杨先生想购买一盒连花清瘟胶囊。“按照要求,购买感冒、止咳、退烧、消炎等药品需出示身份证实名制登记,还需提供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该店医保负责人戎宝娟说。

杨先生拿出了身份证、个人医保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处方;在戎宝娟的帮助下,杨先生扫描购药登记系统二维码,如实填写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本人联系方式及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个人相关信息,并对身份证等资料进行拍照,上传平台。该店药师审核处方后,杨先生使用医保卡支付了15元药费。

戎宝娟介绍,从去年2月起,监管部门就要求他们对购买感冒、止咳、退烧药品的消费者进行实名制登记。日前,武汉市下发通知要求零售药店销售退热药、止咳药等时,购药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开具的医院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处方后,药店遵照处方才能销售药品。

“我们一直按规定严格执行”,戎宝娟说,消费者使用本人医保卡购买上述药品,也必须出示身份证。没有带身份证,工作人员会劝返,还有一些老人没带手机出门,工作人员便手工记录下他们的详细信息,对他们的身份证和医生处方拍照,然后录进系统。

在走访中,记者询问未带身份证,但有医生处方和本人医保卡是否可以购买退热药品?药店工作人员均表示,疫情防控期间,“未带身份证和医院处方不能购买退热药”。

医保部门:人证相符的规定在武汉早有要求

2月1日起施行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

事实上,人证相符也并不是一个新的规定,这项核验工作武汉早有要求。去年初,武汉市医保局印发了新的两定机构的协议文本,就对购药的身份核验提出具体要求。根据该协议文本,零售药店需要核准参保人员真实身份、申报资料和费用,准确无误后方出售。

记者了解到,当本人用医保卡购药时,需要携带的有效身份凭证“并不是特指身份证”,一般情况下,参保人携带本人医保卡就可以购药。

需要出示身份证的情形出现在代购时,参保人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购药品时,零售药店要认真查验参保人及代购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记录代购人证件号码及电话号码,并由代购人在费用明细清单上签名。

“核验身份是为了防范冒名购药行为的发生”,据介绍,零售药店如有发现冒名使用他人医保卡的情况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武汉晚报 记者胡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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