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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33个注射剂进入首批集采目录

2020-11-20 10:02 武汉晚报

日前,湖北省医保局下发通知,公布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细则,33个注射剂品种进入首批药品集采目录,主要为青霉素及喹诺酮类抗生素类。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鄂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非公立医药机构将组建采购联盟“抱团”砍价。

据悉,此次全省首次药品集采工作将由武汉市具体实施,采购结果将在全省执行。

首批对33个注射剂品种专项集采

据介绍,我省将在国家集采品种以外,按照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市场竞争充分的原则,以上年度省采购平台药品交易金额和医疗机构实际使用金额为基础,以药品通用名统计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金额靠前的药品分批次纳入拟带量采购范围。

我省此次公布的首批药品集采目录,可谓“注射剂专场”;共涉及33个品种,主要为青霉素及喹诺酮类抗生素类,包括氟氧沙星、环丙沙星、阿莫西林、替卡西林等,均为常见注射剂大品种。

为什么我省首批选择注射剂进行专项集采?

据介绍,注射剂是主要的临床用药剂型。有数据显示,注射剂在我国公立医院药品市场中占比超60%,其中化药注射剂甚至达到了70%。记者经过梳理,目前,青海、山东、四川、江西等全国多个省份进行的药品带量采购,注射剂均是带量采购的重点。

延续“武汉版”药品集中采购实施规则

此次我省发布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最受关注的是在目录分类中,明确中成药制剂按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通用名为标准进行分类。同名异方的品种按处方组成不同,分为不同类别,同方异名归为同一类别。事实上,此前武汉集采中,也明确同名异方的品种按处方组成不同,分为不同评审组,同方异名为同评审组。

“同方异名为一类别意味着大量不同通名用、大处方相同的中成药将划为一类,不再区分类别,竞争将空前激烈”,业内专家表示,按有效成分来划分竞争组将逐渐成为中成药集采的未来走向。

记者经过梳理,此次湖北省药品集中带量目录分类、品种遴选、竞价分组、质量评分等,“基本继续沿用‘武汉版’药品集采的系列规则”,特别是充分保留武汉在带量采购探索中的“创新”。

包括将质量层次按照“原研”“非原研”方式分为两个层次,分层分组进行谈判,确保优中选优等;但是在质量评分上,湖北省增加了“创新能力”项的分值。

我省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由武汉市具体操作

去年12月,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医保统筹区非过评药品集中采购。

武汉市首次药品带量采购结果显示,与全国最低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为31%,单品最高降幅93%;18个原研进口品种入选,平均降幅为20.15%,原研药品最高降幅为43.45%,更是启动了胰岛素专项带量议价的全国“第一谈”。

“武汉带量采购的成功实践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据介绍,我省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将由武汉市具体实施,采购结果在全省执行。

当前,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走向常态化,原则上“应采尽采”,各地除做好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落地,鼓励各地进行地方探索。

据悉,我省以后批次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将根据区域用药特性,视情况由我省具备条件的市州具体承担。

记者胡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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