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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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18 15:34

一、我市探索建立长护险工作情况

2017年,市人大3号议案提出要在我市“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1年,市人大2号议案《关于提升能力水平 加快推进武汉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案》提出要在我市“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家庭照护床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满足其需求的照护服务”。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也多次通过议提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委、市政府领导也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提出工作要求。前期,我局也向国家医保局积极争取纳入试点,但国家医保局考虑我市职工医保基金的现状,认为暂时不具备开展试点的条件。

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自2018年起,我市就开始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市医保局成立以后,也一直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密切跟踪了解全国各地试点情况。2021年,我局成立专班,对国家试点城市中部分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保障对象、筹资标准和渠道、待遇水平和服务方式、经办管理、基金监管等主要政策,逐一列表比对。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制定了《武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局长办公会进行审议后报市政府专题研究。2021年10月份,陈红辉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要求我局继续完善方案,积极向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争取支持,尽快成为长护险国家试点城市。

在此期间,我局也多次向省医保局汇报,提出请求,希望支持我市尽快试点开展长期护理险。2021年底,国家医保局胡静林局长莅临我市指导调研医保工作,我市也借此机会向国家医保局提出支持请求。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考虑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要举措。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继续向国家、省医保局进行汇报,请求上级支持我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收集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关的情况和数据,全面了解我市重度失能人数、护理费用、护理形式和服务机构等基本情况,摸清现状和底数,完善实施方案,为推动做好在我市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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