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政规《2017》24号文件第二十二条(二)大学生普通门诊由居民医保基金按照高校科研院所参保大学生人数给予定额补助,高校科研院所按照支付比例不低于70%,年度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的标准支付大学生普通门诊医保费,具体办法由各高校科研院所制定并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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