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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2-02-18 15:30    来源: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二、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九、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经办指导、管理、服务职责。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预算包括: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本级预算,为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内设机构1个,包括: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三、人员构成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总编制人数1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25人)。在职实有人数1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02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表1.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项目支出情况表

表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终结转结余等。2022年收支总预算4953.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33万元,增长0.33%,主要是人员支出正常增长。

二、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495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53.63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495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6.75万元,占83.91%;项目支出796.88万元,占16.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53.6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4953.6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26.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53.63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4953.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33万元,增长0.33%,主要是人员支出正常增加;(2)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4156.75万元,占83.91%,其中:人员经费3490.17万元、公用经费666.58万元;项目支出796.88万元,占16.09%。

(三)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2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03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如下: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52万元,增长5.62%,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2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51万元,增长0.28%,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导致养老保险基数增长。

卫生健康支出4226.2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2.28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如下: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4.2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26万元,下降0.61%,主要是在职转退休人员导致单位医疗保险减少。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6.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2.67万元,增长27.13%,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2101501行政运行2920.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1.41万元,下降0.73%,主要是日常公用支出压减。

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业务796.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88.56万元,下降10.00%,主要是项目支出压减。

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58.1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72万元,下降6.02%,主要是事业人员减少导致绩效工资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461.1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3.58万元,增长18.99%,主要原因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306.3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2.91万元,增长8.08%,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导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长。

2210202提租补贴61.5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47万元,增长4.18%,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导致提租补贴基数增长。

2210203购房补贴93.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8.19万元,增长106.88%,主要是增加人社局转入65人2020年住房货币化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53.63万元,按单位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3398.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666.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3.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比2021年无增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79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796.8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经费796.88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医保、大学生医保的经办服务工作经费;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和社保法的普及活动;三是开展对两定机构的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稽核工作,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权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666.58万元(即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46万元。包括: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446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合计446万元。其中:印刷服务50万元、第三方医保费用审核项目39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100.20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土地83.31平方米,房屋1499.43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新增国有资产10万元,主要为:通用设备增加9.41万元主要为购财务装订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碎纸机、叫号机、监控设备、网络设备等增加53万元,资产处置报废减少43.59万元;专用设备减少3.57万元主要为资产处置报废减少3.57万元;家具增加4.16万元为购办公用屏风工作位。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预算支出4953.63万元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同时,拟对2021年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依法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

(五)单位资金:是指除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九)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十)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的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

(十一)本单位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级)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级)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级)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级)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级) 行政单位医疗(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级)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级)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级)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级) 行政运行(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级)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级)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级):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级)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级)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级):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级)住房改革支出(款级)住房公积金(项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级)住房改革支出(款级)提租补贴(项级):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级)住房改革支出(款级)购房补贴(项级):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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