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担架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煤火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含营养餐、药膳);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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