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动态»专题专栏

市联采办发布《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到期续约或议价办法》

2021-07-23 09:55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协议期满后的处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的有关精神,经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武汉市联采办发布了《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到期续约或议价办法》,对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到期后的处置行为进行规范。

该办法根据竞争充分程度、价格合理程度、市场格局变化情况、预采购量变化情况等,将采购执行期满的品种划分为执行上级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品种、延期品种、续约品种、竞价或重新议价品种等4类,分类进行处置。

按照该办法,大部分协议期满品种将继续按照原中选价格供应,符合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稳定临床用药的要求。


相关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